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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利:日本贫富差距扩大的背后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  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作者:赵新利  阅读:2120

日本厚生劳动省10月11日公布的“2011年所得再分配调查”结果显示,日本税前收入基尼系数达0.5536,创日本统计史上最高纪录。众所周知,日本社会曾经以“平均主义”著称,中产阶级占整个社会的比重很高,甚至出现“一亿人口,一亿中流”的说法。近年来,日本经济长期低迷、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不断发酵的同时,日本贫富差距也日益扩大。虽然日本政府推出一系列“调节二次分配”的措施,但整体上效果不彰。

2009年民主党上台后,将日本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归咎于小泉政府的各项改革。积极推行新自由主义的小泉纯一郎曾指出“出现贫富差距,并非坏事”,一度表现出对贫富差距的认可姿态。在上台之前,民主党就将“纠正贫富差距扩大”作为旗帜吸引选民。鸠山由纪夫在选举前发表的《我的政治哲学》一文中明确指出:“福利和医疗制度的重新构建、教育和育子环境的充实、纠正贫富差距”“是今后政治的主要任务。”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数据显示,1996年至2008年间,税收杠杆让基尼系数下降0.016到0.02不等,改善幅度维持在3.5%上下。

日本用于调节二次分配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居民税和物业税。其中,所得税是国税,居民税和物业税是地税,都是调节收入分配的税种。分析认为,日本先前的所得税政策对贫富差距的出现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日本的极端新自由主义者曾经提出,无论收入多少,所得税率应该按照同一标准征收。1989年中曾根内阁实行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从70%%减至50%。这项改革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贫富差距。

日本政府努力通过税收杠杆缩小贫富差距。2009年4月1日,日本政府发布的法令将个人所得税税率从5%至40%划分为6个等级。年收入低于195万日元的税率为5%,年收入在195万至330万日元之间的税率为10%,330万至695万之间的税率为20%,695万至900万之间的税率为23%,900万至1800万之间的税率为33%,年收入超过1800万日元的税率为40%。该规定降低了对低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加大了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2006年时,年收入低于330万者个人所得税税率“一刀切”,均为10%,而年收入高于1800万日元的税率仅为37%。

2009年10月,时任首相鸠山由纪夫出席新组建的“政府税制调查会”首次会议时表示,要彻底改革个人所得税,援助低收入阶层。鸠山提出所得税改革,要求讨论设立援助低收入层的“伴有补贴的税额扣除”政策,并对收入中的不需缴税部分进行商讨。所谓“伴有补贴的税额扣除”政策,就是低收入者不但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可能得到一定的补贴的政策。

虽然通过税收调节收入的“二次分配措施”效果有限,但日本依然在继续这种努力。为健全税收体制,减少贫富差距,日本政府正积极建立“纳税者号码制度”,力争2014年1月开始实施。为减少贫富差距,纳税者号码制度将给低收入者较为丰厚的补助,该制度旨在缓解贫富差距和年轻人、高龄者的贫困问题。(作者系察哈尔学会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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