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出版物 > 察哈尔快讯 > 2014年 > (总第53期)
中国网:察哈尔圆桌“公司外交的理论与实践”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来源:中国网  作者:  阅读:1553

中国网7月6日讯  2014年7月5日上午9点,察哈尔学会主办的察哈尔圆桌“公司外交的理论与实践”在京举行。本次圆桌会议共邀请了来自英国、荷兰、澳大利亚和中国大陆的二十名学者和跨国公司管理者,围绕“公司外交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讨论。

学会秘书长柯银斌主持本次会议并致辞。他首先欢迎并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和跨国公司的一线工作者能够参与这次会议。他还总结了学会几年来在公司外交领域的工作成果,并提出只有将工商管理学界和国际关系学界结合起来;将学术研究与跨国公司的实践结合起来,才能使“公司外交”得到发展。在会议主题发言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公司外交:跨国公司与公共

外交”和“中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分别进行了发言。

荷兰国际关系研究所的肖恩·赖尔登博士表示,当今国际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政府已经不可能像20年前那样向跨国公司提供所需的支持,公司必须学会发展自己的外交能力。

学会高级研究员、清华大学赵可金副教授认为,在当代,外交已经不再为一国政府所垄断,公司外交成为当代最为重要的外交形式之一。政府利用公司资源实现国家目标;公司提升自己的外交能力、规避政治风险,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与公司双方需要相互协调,推动公司外交的发展。

学会高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钟新教授发言的题目是“公共外交思维与跨国公司决策”。她认为,公共外交思维是关系到跨国公司决策的重要思维方式。我们不应总是停留在“告知层次”,而应进一步关注“互动层次”。更应注意跨国公司与国际公众的互动,这些都需要公司的更加完善的顶层设计。

学会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余万里副教授表示,我们需要重新定义“公司外交”,即重新定义跨国公司在国际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余万里老师认为,跨国公司在国际社会中的力量是显而易见的,我们要做的是寻找“私利”与“公利”的交集。但当代社会,我们不能强制跨国公司的“私利”去迎合“公利”,否则会事与愿违。清华大学尚文琦博士表示,我们必须要讨论公司外交的行为是不是“外交”。有些学者认为,公司只是外交的手段和载体;另一些学者认为,公司即是外交的主体;尚文琦博士认为,这样的争论来源于知识结构的不同,可能长期无法得到统一。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莫盛凯演讲的主题是“跨国公司介入公共外交风险评估”。他认为,当今的现实是,跨国公司已经介入了外交,这种介入很可能引发问题。由于跨国公司本身追求自己的“私利”,容易在“公利”层次引发问题。问题一旦产生,国家将被迫“接管”。这种“接管”未必对国家有利。为了减小这种风险,我们需要顶层设计。

学会研究员、英国华誉风险管理咨询公司总裁沙学文演讲的题目是“声誉是一项金融性资产:从战争前沿学到的功课”。他认为,当今的中国和几十年前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在此大背景下,海外的中国企业正面临日益增长的威胁,特别是在历史上与中国有着良好关系的国家里。这需要我们意识到提早识别风险的重要性。

学会研究员、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吴非教授的演讲主要关注了俄罗斯的经济外交,及其在乌克兰危机中的表现。吴非教授表示,俄罗斯的寡头从能源方面所获得的资金,不仅仅专注于投资,还从事文化、宗教方面等相关事业。通过多方面投入,增强对外影响和减少国与国间的不信任。这种能力在在乌克兰危机中表现出来,并为俄罗斯政府服务。

学会研究员、上海外国语大学张鹏老师演讲的主题是“公共外交与商会文化:大中华区德国工商大会案例”。他表示,大中华区德国工商大会本身就有浓厚的企业性质,但其也从事某种政府的公共外交工作。德国商会做到了既统又分,相互配合,这来源于其内部的项目制管理与激励创新机制。国内公会机构所盛行的部门管理模式,就公共外交工作的效果而言,逊于项目管理制。学会高级研究员、南洋理工大学何包钢教授发言的题目是“跨国公司并购需要公共外交”,文章主要研究中铝公司收购力拓公司失败的案例。他认为,中国企业都在为企业发展从事对外交往工作,但都是走上层路线。不和公众打交道,不与媒体接触,也就谈不上“公共外交”。从力拓案至今,这个问题一直都没有解决。长此以往,在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国际形式下,我们将越来越被动。

学会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吕晓莉老师的发言,专注于中国海外利益的保护问题。她说,该问题的严重化,一方面来源于政府外交能力的局限,也来源于于公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目前,我们的海外利益保护依然处于政府保护为主,主要走的是“上层路线”。但“上层路线”有着明显的局限性。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李少杰的发言题目是“中国是否需要‘黑水公司’”李少杰认为中国目前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不足以保护中资企业。我们需要类似于美国“黑水公司”的私人保安公司。他从能力评估、后果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思考,进一步论证了这种需要。但同时他也强调,我们需要的是奉公守法的“黑水公司”,而不是违反人权的“黑水公司”。

最后,在会议的自由讨论阶段,与会嘉宾围绕“跨国公司与外交能力”和“跨国公司公共外交”,针对企业公共外交的手段与方法,以及企业公共外交成效评估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作为2014年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年会的分论坛之一,本次圆桌论坛得到了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的大力支持。学会还向本次年会的参会人员赠送了《公共外交季刊》(总第18期),和察哈尔外交与国际关系丛书《全球治理:保护的责任》。

用户名:
密码:
换一张
评论 (0
加入收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