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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明:当“人类命运共同体”走向海洋领域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金永明  阅读:170

2019年4月2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两年多以来,“海洋命运共同体”已成为各界关注和研究的重点。为能使“海洋命运共同体”倡议蕴含的精神和原则更好地发展,需要考察“海洋命运共同体”倡议的价值、目标和路径,并展望其未来愿景。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不仅符合历史发展尤其符合海洋发展实际、符合海洋的特质和作用,而且对于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同时,“海洋命运共同体”不仅是“和谐海洋”的延续,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运用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海洋命运共同体”倡议具有世界和时代的价值和意义,必须合力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并实现“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和核心价值目标。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核心价值目标是统一认识、安定环境和利益共享。统一认识,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基础,即需要让国际社会认识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之必要性和坚定性。安定环境,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保障,即需要通过多种努力包括沟通和协调,依法合理解决与海洋有关的争议问题,以安定海洋的环境。利益共享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目的,即通过各种层面和各个领域的“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以扩大合作的共同利益和范围,并持续共享海洋空间和资源利益,为人类服务,实现人海共生目标。


如何实现“海洋命运共同体”核心价值目标?第一,应进一步阐释“海洋命运共同体”内涵,以提升共识。由于“海洋命运共同体”来源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和谐海洋”,所以,后两者蕴含的原则和精神也应运用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如果借用“五位一体”的分析框架,则“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愿景为:在政治上的目标是不称霸及和平发展;在安全上的目标是中国决不会以牺牲别国的利益为代价发展自己,也决不放弃自己的正当权益,任何人不要幻想让中国吞下损害自身利益的苦果,中国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发展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在经济上的目标是运用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和壮大海洋经济,共享海洋空间和资源利益,实现合作共赢目标;在文化上的目标是通过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开放包容互鉴的海洋文化;在生态上的目标是通过保护海洋环境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系统,实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这些内容和目标,是阐释“海洋命运共同体”倡议并提升共识的核心指标。


第二,应依法合理地解决各类海洋争议问题,以安定环境。随着各国开发利用海洋的力度增加,海洋的价值日益凸显,但因理据不一、权益交叉,所以各种海洋争议问题不断显现,为此需要遵循依法治海的原则解决这些海洋争议问题。依法治海的内涵主要包括依法主张权利、依法维护权利、依法使用权利和依法解决权利争议。在此,核心是“法”的要义。此处的法,是指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特别是条约和国际习惯。如果对其内容存在争议,则需要在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在取得共识和理解后才能适用。换言之,通过和平的方法解决海洋争议问题,以取得公平的结果,才能持续地安定海洋环境,确保海洋安全有序。


第三,应用多种模式合作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以共享利益。从海洋的特性和本质看,“海洋命运共同体”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以下类型:1、按海洋区域或空间范围分类,可分为如地中海、南海、东海命运共同体和极地(南极、北极)命运共同体等;2、按海洋功能分类,可分为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或海洋装备共同体等;3、按海洋专业领域分类,可分为海洋政治、海洋安全、海洋经济、海洋文化和海洋生态共同体等。从哪些方面、哪些领域予以重点推进,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包括政经关系、难易程度、重要价值、能力建设等,分阶段有步骤地合作推进,以确保共享海洋空间和资源利益。


总之,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愿景是美好的,但构建进程是曲折的,所以需要在统一认识、安定环境和共享利益上协调和平衡,尤其应采取多方多维合作的方式,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多种问题和挑战,这是我们实现“海洋命运共同体”目标的重要路径之一。



 责任编辑/徐坤阳 方柔尹



作者:金永明,察哈尔学会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洋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来源:上观新闻,2021-05-28

原文标题: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三大核心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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