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红亮(察哈尔学会研究员、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一、中国“新安全观”的由来和发展
冷战结束后,中国和东盟等地区国家或组织就地区安全问题展开讨论有了更为宽松的环境。这些国家在讨论中无不聚焦国家的经济发展、自身的安全与区域的和平,并希望以此构筑区域安全框架。与此同时,在讨论过程中,中国既有了充分接触东南亚及其他国家战略问题专家的机会,又有了向东盟国家阐述中国安全思想的契机。
1996年,中国时任外长钱其琛在东盟地区论坛上首次提到了“新安全观”的概念。他在当年的讲话中称,中国不仅非常重视地区的安全环境,而且还深知中国经济的发展得益于地区安全环境的稳定和相对安宁,并愿意以中国的发展促进地区的持续稳定和繁荣;同时,他强调了中国对地区安全的看法:“我们主张,通过对话与协商,增进相互了解和彼此信任,通过扩大和深化经济交往与合作,共同参与和密切合作,促进地区安全,巩固政治安全”。可见,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中国希望通过互信关系的建立和合作来促进地区安全。以此为标志,中国提出了在地区培育“新安全观”的设想,大体指出了这种安全应是包含经济安全等在内的综合安全,并以增强互信关系和密切合作为实现途径。
此后,中国“新安全观”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从1997到2002年,为“新安全观”的进一步发展和丰富阶段;第二阶段,2003年至今,为“新安全观”的实践和持续完善阶段。
1997年3月,中国在首次承办的东盟地区论坛信任举措会议上提出,在地区复杂的地区安全环境中,地区国家在维护地区安全的同时应尊重各国的主权,确保以和平手段解决地区争端和采取综合安全观,并强调要通过磋商、对话与合作途径促进地区安全。 4月,中国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俄罗斯时,在俄罗斯国家杜马的演讲中首次对“新安全观”作了系统解释。他在演讲中特别强调:“主张确立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观,认为必须摈弃‘冷战思维’,反对集团政治,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分歧或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对话协商促进建立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双边、多边协调合作寻求和平与安全”。随后,钱其琛在7月召开的东盟外长后续会议及第52次联合国大会上明确向其他国家阐述了中国的“新安全观”。1999年3月,江泽民在出席日内瓦裁军会议时首次全面阐述了中国“新安全观”的内容,在强调要以新安全观来满足时代的要求和寻求维护和平的同时,将中国的“新安全观”概括为“互信、互利、平等、合作”四个词。以此为基础,2002年7月31日中国向东盟地区论坛提交了《中国新安全观立场文件》,对“新安全观”产生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中国的相关实践活动作了系统阐述,并对“新安全观”的主要内容——“互信、互利、平等、合作”进行了完善和充实。以该文件为标志,中国的“新安全观”在理论上逐步丰富和成形,在内涵上则体现为安全的综合性,以共同安全作为目标与视合作为实现安全的途径。
二、中国“新安全观”与中国-东盟的安全合作
安全从来具有明显的主体间性,而安全合作也有赖于合作的行为体对区域安全议题有着相对一致的认知。东盟冷战后的安全观本质是一种“综合安全观”,在内容上表现为纵横两方面:纵向上包括同时增强“国家抗御力”和“地区抗御力”以应对地区安全威胁;在横向方面,它则实现了从单纯注重传统的军事安全到重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防安全在内的综合安全的转变。在应对举措方面,东盟强调以合作安全,认为所有国家均应该共同参与及寻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可见,中国“新安全观”,在内容表达上其实与东盟各国的安全观并无太大出入。这为中国在与东盟就地区安全议题展开对话与沟通中实践贯彻“新安全观”提供了有利条件。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使东南亚国家史无前例地加强了对经济安全议题的关注,也是中国-东盟在经济议题上开展合作的新起点。在当年12月召开了第一次中国-东盟首脑会议上,面对东道主马来西亚时任总理马哈蒂尔的询问,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当即承诺不会贬值人民币,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困难。中国的承诺给处于金融危机困局中的广大东南亚国家来说无疑带来了利好消息,而会议上,东盟国家对中国在危机的政策和努力给予了赞扬和感谢,同时还表示将与中国进一步扩大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关系。这事实上表明,中国“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国家的外交实践在经济与金融领域取得了一次成功。与此同时,中国“新安全观”在传统安全议题上也开始加强面向东南亚国家的外交努力。在此次会议上,东盟和中国领导人在共同签署的《面向21世纪的中国-东盟合作联合声明》中,再度强调了依照有关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解决争端的共识。这一声明是由中国与东盟成员国领导人联合达成的第一份政治文件,为东盟-中国对话关系的发展及在南海问题进一步对话提供了明确的政治指导。
新世纪后,特别是在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东盟经济安全合作更趋紧密。与此同时,中国—东盟合作关系也有所进步。2002年,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与《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2003年,中国签署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与中国-东盟成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04至2010年,中国和东盟就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进行了成功的互动,并在政治安全领域持续地拓展了合作关系。这表明,中国主张的“新安全观”在中国-东盟对话与安全合作中得到了一定意义上落实和实践。中国“新安全观”的积极性得到了部分西方学者的认可,他们甚而有人就认为,中国“新安全观”的提出旨在为地区互信关系的发展服务。
三、中国“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外交的现存挑战及其应对
中国的“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实践在相当的时期内促进了中国-东盟安全合作的进步与发展。但是,地区内因南海纷争导致的紧张局面却一再出现,这表明中国-东盟安全关系的脆弱性并未得到本质改善,而这无疑也深刻地揭示了东盟安全观和中国“新安全观”在相似之外却也有诸多差异的事实及中国“新安全观”在面向东南亚开展外交时还面临着一些挑战。
其一,东盟自始至终对中国持有的“崛起的巨人”认知,随着中国在亚太地缘中的崛起渐成既定事实,越来越影响着东盟在地区安全威胁来源议题上的看法,而这也使两者在这一议题渐趋出现了差异。此前,中国和东盟在地区安全威胁主要来源上持有相似的观点,比如非传统安全与领土纠纷不再是中国和周边国家合作的障碍。但是,随着中国在地区与全球影响力的持续增强,特别是受南海纷争局势紧张的影响,东盟内部久存的对话疑虑再度攀升,将南海争议与中国在南海政策视为可能引发地区安全威胁的重要因素。在这一情况下,中国“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努力显然难以持续取得进展。
其二,中国虽然尊重东盟在地区事务多边框架中的“驾驶员”地位,但在维护区域安全的路径上却和东盟存在不一致。一直以来,东盟十分强调自身在地区事务中的主导地位和“驾驶员”角色,并坚持依靠权力制衡与均势安全来维护地区和平的构想,并通过东盟规范的内化与社会化来加强内部凝聚力及与美国等域外大国的合作关系。与此不同,中国认为,地区安全的实践应当依靠不断增进的征兆互信和不断增强的共同利益,也即“命运共同体”意识所强调的“守望相助”应当在实现区域和平与安全中产生根本性的作用。近年来,地区局势日益受到大国竞争影响的事实表明,东盟既有的地区战略构想与中国“新安全观”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不仅如此,东盟近年来透过地区多边机制实施对华“软制衡”策略,都反映了东盟对华疑虑甚至是对抗性心理的上升。若不能有效克服这种对抗的心理与情绪,中国的“新安全观”将会始终受困于“安全困境”。
其三,中国“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努力还面临着缺乏一个共同角色的挑战。东南亚部分国家对中国在地区安全中的角色认知存在着偏差,而这深刻地对中国-东盟安全对话与合作产生产生了负面影响。众所周知,认同授之以共同身份,促进共同利益的产生,进而有助于相关国际关系行为体开展有助于总体目标实现的具有协调性的行动。恰如评论所认为,最好的和平与安全不是来自强权或霸权下的强制约束,也不是源于根据收益-平衡计算而来的社会契约规范,而是来自主体间的互信和集体认同。在南海安全治理对话与合作中,东盟以构建“安全共同体”为目标参与南海议题,而把中国视为塑造为南海区域安全的“他者”,而并非“我们”。共有角色、身份的缺失使中国和东盟在南海安全对话与合作一再出现“意愿高调、落实乏力”的情况。无疑,这对中国“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努力产生了巨大挑战。
虽然面临着前述一系列挑战,但不可否认的是,一直以来中国“新安全观”所主张的安全对话与合作始终是中国-东盟对话与合作关系的主流。但另一方面,南海不时紧张的局势与中国-东盟间存在的“安全困境”与现实中的对话、合作关系却表明,中国“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实践也还需要中国花大心思、下大手笔。唯有如此,中国和东盟的安全对话与合作关系也有可能实现可持续的深入发展。
第一,以“新安全观”的与时俱进与有效落实来减缓东盟国家对中国的疑虑。中国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新安全观”又实现了与时俱进。2014年5月2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亚信峰会上明确提出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亚洲安全观。从内容上看,“共同”就是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安全,实现普遍、平等、包容式的安全;“综合”就是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通盘考虑亚洲安全问题的历史经纬和现实状况,综合施策,协调推进地区安全治理;“合作”就是要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增进战略互信,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安全和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可持续”就是要发展和安全并重,以实现持久安全。以此为基础,中国应持续加强与东盟在安全领域的合作,唯有持续沟通与合作才可能实现缓解东盟对华疑虑情绪。
第二,以磋商“南海地区行为准则”为契机,重塑地区多边安全规范。2013年,东盟与中国已经就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平等磋商“南海行为准则”达成一致。以此为起点,中国和东盟应分两步走来重塑地区多边安全规范与机制。第一步,以全面有效落实《行为宣言》为契机,着力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海上互信关系的建设;第二步,以磋商建立“行为准则”为契机,构建中国-东盟海上共同安全规范。唯有这样,中国和东盟的政治互信关系方可能实现实质性提升及使双方在地区安全中的合作长久地发展下去。
第三,中国应更多地发挥地区大国的作用,主动承担更多的责任,提供公共产品与增强军事防务透明度。如今,中国已经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也是地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全球防务支出位于前列的国家。东南亚国家对华疑虑的焦点主要聚焦在中国日益增强的实力与国防力量。犹如国外学者之言,中国军事势力快速提升,而缺乏足够的透明度日渐导致地区疑虑的增加。客观来看,这些说法并非全然没有其合理性。中国应该从中看到问题与出路,在加强地区安全合作和承担地区安全责任的同时,逐步提升东盟国家对华的理解和信任。
第四,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为契机,深化发展区域一体化,促进实质上的“命运共同体”的建立。中国“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努力需要建立在一个强有力的战略基础之上。然而,一直以来中国-东盟经贸关系面临着种种问题,因此中国和东盟在战略上存在竞争关系,双方的契合度不高。为此,在寻求与东盟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过程中,中国应积极利用自贸区的升级打造,推进区域一体化的加深发展和培养中国-东盟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期为中国“新安全观”的落实与共同维护地区安全创造一个有利的地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