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谈谈我为什么提出这样一个理论问题。金砖国家合作机制谈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一个理论,是不是需要一个理论的支撑呢?我在思考的过程中,从历史上来看有一个19世纪的大国协调,再就是现实中,尤其是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现在“全球治理”这个概念也是挺热的,就是从“治理”和19世纪的“大国协调”这样历史和理论的两个角度来论证金砖国家的治理型机制。
当代西方国际关系就是三大理论:结构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从核心概念来说,我认为他们就是提出了国际机制类型演化的一个核心因素和基础因素。核心因素就是自近代以来主权国家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大国特别是霸权国是这个国际机制类型演化的一个主导型力量中心。大国为什么要推动国际机制类型演化?最根本的因素是国家利益,但是推动他去做出这些选择的因素主要是综合实力和民族文化,也就是实力和文化。当然,国际机制是国际间合作的产物,这主要基于新自由制度主义做出的一个结论。当然,在论述三段理论的过程中,我发现现实主义对国家间的合作比较淡漠,但是新自由制度主义比较重视,到了建构主义它就给造就了,所以在合作的过程中合作越来越强,也就是相互依赖越来越强,这样就产生了国际机制。而这个国家间合作是社会国家利益、综合实力、民族文化的影响。前面也谈到了,国家利益是受综合实力和民族文化的影响,所以说今天我只选择两个变量——实力和文化来论述国际机制类型,也就是实力型、文化型、实力文化型和文化实力型。
最后,我认为金砖国家建立以后也是呈现复合机制的样式,具体就是这样一种样式。我认为政府间机制是以领导人会晤为核心的,政府间机制与民间机制相对有交叉、有重叠。因为现在国际G7的领导和多边主义越来越盛行,实质也是国家间关系的集团化。而且前面也说到,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在G20的机制内形成似一种竞合格局,形成的是一种集团化的博弈。而且认为,国际格局有可能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是无极的时代。治理型机制也是未来一定时期内国际机制发展的方向,可能构筑的是以多边机制为平台,大国协调为内核的集团化竞合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