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11月8日是记者节。今年的记者节与以往有所不同。以往的记者节,人们更多关注的是记者的权益;受新快报事件等的影响,今年记者节中人们对记者职业道德有了更多反思。
邻国日本并没有为记者设立专门的节日。在媒体较为发达的日本,媒体记者的职业道德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尤其在二战以后,日本媒体记者职业道德趋于完善,值得中国借鉴。
日本媒体市场较为发达,报纸等媒体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公信力。日本是一个报业大国,报纸等传统媒体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良好的教育让多数民众喜欢读报成为可能;而日本较有影响力的主流报纸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和积淀,办报风格和策略都趋于成熟,报纸提供的信息质量较高;成熟的报刊发行网络让每天的报纸都能快速准确地送达读者手中。在全球发行量最大的10份报纸中,有7份在日本。《读卖新闻》发行量为995.5万份,《朝日新闻》发行量为771.3万份,《每日新闻》发行量为342.2万份,《日本经济新闻》发行量为301.1万份,《产经新闻》发行量为160.8万份。
在媒体强大影响力的背后,媒体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1946年,日本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视台共同创建的全国性新闻行业组织——日本新闻协会,当前已有131家会员。几十年来,该协会制定的《新闻伦理纲领》基本得到坚持和贯彻。《新闻伦理纲领》的主要内容有:“自由与责任”、“准确与公正”、“独立与宽容”、“对人权的尊重”、“品格与标准”。
“3·11大地震”后,部分日本媒体缺乏人文关怀的报道,遭到日本心理临床学会的批评。如某电视台记者将话筒对准地震幸存儿童,问:“地震的时候害怕吗?”这种采访被批评为容易唤起并加强儿童对地震的记忆,造成二次伤害。对于震后被埋9天后得救的少年,在其身体还十分虚弱时,电视台就在其病床前问“被埋时候是怎样的心情?”丝毫没有考虑被救少年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另外,还有一些媒体的业务失误3月12日,菅直人召开记者会,富士电视台在直播时,出现了一男一女的说笑声。富士电视台后来向公众道歉,并保证今后绝对不会出现类似事件。
在这种较为严格的新闻伦理的要求下,日本社会的耻感文化在媒体领域影响深刻,甚至表现出一定的“职业道德洁癖”。如前不久日本电视名嘴三野文太的次子涉嫌盗窃未遂而被逮捕,三野文太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反复道歉,并停止主持节目:“作为一个父亲,负有重要责任。作为一名从事新闻报道工作的人,为了维护公正,请允许暂停我的节目,让我反思。”
在中国,记者参加活动收取“车马费”的现象司空见惯。绝大多数记者对“车马费”来者不拒,不认为有什么不妥。甚至有一些即将进入媒体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将预期的“车马费”计入了将来的预期收入。在日本,记者收取采访对象的任何报酬都是被严格禁止的,上述《新闻伦理纲领》也明确指出:“记者的责任是探究事实真相。报道内容不但必须保持准确与公正,更不能被记者个人的立场与信仰所左右。”
的确,中国记者在报道空间等方面有诸多不满。但在另一方面,整个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问题也值得高度重视。(作者系察哈尔学会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