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近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49.8%参与调查的港人认为,维持社会秩序,比在重大政治议题上给市民以更多发言权的民主重要,调查结果引起普遍关注。该调查将社会秩序、民主、民生和言论自由作为相对独立的四个选项,后续媒体报道也多以“半数港人认为社会秩序比民主重要”这样的表述为题,颇有以“秩序与民主孰美”来选边站队的意味,零和还是共生,的确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秩序与民主在人们的潜意识里似乎是格格不入的:要秩序就要否定民主,要民主就要牺牲秩序,实则不然。在特定的时代里,秩序的生成可能需要相应的暴力或者威权来保障,这一般是处在经济与社会整体落后,民智不开的阶段,但是却不一定就是专制或威权体制,较为落后的民主形式下也可能存在这种趋向。当社会整体发展水平提高,经济发达、生活富裕,较高层次的教育已经普及,公众的民主意识会大大提升,即使社会公权力不再运用暴力作为维持社会稳定的手段,秩序也不再是空想。
当民主发展到一定程度,其社会秩序的养成便会成为一种理性与自觉。2008年《经济学人》对167个国家进行调查后,根据相应的民主指数进行了排名,瑞典、挪威、冰岛、荷兰、丹麦等国家名列前茅,被视为是民主状态最优良的国家。而综观这些国家,社会稳定和秩序井然是它们的共同特点。即便冰岛2008年在金融危机冲击下陷入几个星期的混乱,民众抗议活动较多,也没有让这个北欧岛国的秩序大乱并引发武装冲突,最终只是以原政府下台和提前举行议会选举的和平方式收场。这一方面证明了这个国家民主政治体制的成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公众的理性与对民主和秩序的尊重。
有一种误解认为新加坡至今仍是威权体制,政府的管家角色让民众的诸多行为受到限制,虽然社会和谐、秩序稳定,但是不算是民主国家。其实,在制度设计上,新加坡是典型的议会民主制国家,虽然是一院制的国会,但国会里有积极的监督和制衡;其次,新加坡有多个政党合法存在,反对党可以竞选国会议席,也享有越来越宽松的发展空间;再次,选举是新加坡成年公民的权利,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普选制,公民社会的发展得到政府的支持;第四,议员每周都要和选民见面,该制度作为沟通政府和选民的桥梁,推动着社会和谐的发展。所以,郑永年教授提出新加坡不仅有民主,而且是“优质民主”,是政治秩序和民主制度相结合的成功典型。
秩序和民主的结合可以塑造和谐稳定、自由平等的社会,反之则会出现集权和动荡。朝鲜作为有着严格的社会和政治秩序的国家,虽然在国号中标榜民主,但是其独特的政治体制和社会形态,与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民主国家相距甚远,所以不为外界所认可。再比如冷战结束之初,以西方民主原则建立起的部分东欧国家,很长一段时期里都与秩序无缘。虽然它们也接受了民主的外在形式,但是面对的却是内战与暴力冲突,国家制度形同虚设,国民也未形成有序的参与意识,所以它们也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民主国家。
2013年马来西亚大选的结果受到反对党的抨击和选民的批评,选举过程也颇遭诟病,但是国家并没有拒绝让选民表达多元诉求的权利和机会,单纯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国的民主色彩是值得肯定的。此次大选被称为是东南亚迄今竞争最为激烈的一次选举,海外选民从世界各地飞回马国行使选举权,民主参与意识空前高涨。但是社会秩序却并未因此崩溃,不论是参选政党还是选民,都保持了有序且理性的参与。即使选举后举行的十万人抗议舞弊群众大会,也没有像几十年前或者其他国家那样,出现打砸抢甚至暴力冲突,整个过程和平、有序。这对于一个多元族群的国家来说,尤其不易。
马来西亚是在进步的,秩序与民主也应该是并生的。正常的民主国家必然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因为秩序是民主原则得以贯彻和实施的基本前提,良好的社会政治秩序,也需要有优质的民主原则来提供保障,民主是避免集权与暴政的良药。当民主与秩序并列的时候,并没有孰美孰次的问题,它们所要的应该是相互促进,有机融合。再有此类调查,选项设置似乎是应该好好考虑两者的关系。
作者是察哈尔学会研究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