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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外交纳入美国《2013年国防授权法案》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9日  来源:南加大公共外交研究中心  作者:未知  阅读:1443

    2013年1月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3年国防授权法案》(2013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以下简称《法案》)。《法案》重新确立了公共外交咨询委员会(Public Diplomacy Advisory Commission)的职能,并通过了《现代史密斯-蒙特法》(Smith-Mundt Modernization Act)。
    《法案》在第1280节中恢复了公共外交咨询委员会的职能。该委员会自1948年至2011年12月,曾一度负责对美国公共外交活动进行评估审核。《法案》决定恢复该委员会的顾问角色。公共外交理事会(Public Diplomacy Council)的布莱恩·卡尔森( Brian Carlson)表示:“这对(美国的)公共外交来说是件好事。咨询委员会可以继续研究美国政府是如何开展公共外交这一重要活动,并向国会报告。”
    《现代史密斯 -蒙特法》于 2010年提交至美国国会, 2013年作为第 1078节正式收录于《2013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在法案通过的第二天,美国广播理事会( BBG)发表声明对此举盛赞不已: “总统先生昨晚签署的授权法包括了一项重要的条款,解除了某些资料信息只可以在美国境外传播的限制。
这就意味着广播理事会记者们为百余国家制作的新闻及资讯节目也可以在美国境内播出。很多此类节目之前已经通过因特网在全球范围内传播 ……
《法案》通过后,广播理事会便可以应邀与许多国内的广播电视公司、出版公司、大学院校、非政府组织等机构分享这些作品。”美国安全项目的马修·瓦林(Matthew Wallin)和公共外交理事会的乔·约翰逊(Joe Johnson)也强调了此举的重要性。
(来源:南加大公共外交研究中心,时间:2013年1月15日,作者:未知,编译:李丹妮,链接:http://uscpublicdiplomacy.org/index.php/about/cpd_ news_detail/2013_national_defense_authorization_act_includes_important_pd_ compon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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