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并购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中难度最大的途径和方式,需要综合性和专业性的能力支撑,但人们普遍忽视其中所需的公共外交能力。本文要说明的是,2009年中铝公司如果重视运用公共外交能力,其与力拓集团的投资合作将会增加成功的可能性。
2009年2月12日,力拓集团与中铝公司宣布,两家公司已就195亿美元的战略合作交易达成一致。力拓将从此交易中获得急需的注资来解决其390亿美元的债务以及由此次全球金融危机所引起的商品价格下降等问题。中铝公司的此次投资如果成功,它在力拓集团的股权比例将从9.3%上升到18%。此笔交易将是中国企业对一家外国公司的最大一笔投资。
澳政府对中国企业在澳矿业投资采取了不同的方法,例如它批准湖南华菱钢铁(000932,股吧)集团公司收购澳大利亚铁矿石集团福帝斯丘金属集团(Fortescue Metals Group Ltd,简称FMG)高达17.55%股权的申请,但却以国家安全为由否决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把南澳铜金矿(Prominent Hill)列入其收购澳大利亚资源公司(OZ Minerals)的一部分。
中铝对力拓的收购交易,需要澳大利亚财政部长韦恩·斯万在听取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意见后做出决定,当然也要得到力拓集团股东的赞同。
这一交易的主要反对者、支持者现在我们已经非常清晰。
澳绿党领袖鲍勃·布朗是一个主要反对者,澳国家党巴那布·乔斯参议员、澳自由党领袖马克尔穆·托布等也反对此交易。一些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例如英国保险业协会、澳大利亚基金会投资公司都对中铝公司获得的优惠政策感到不满,并且对中铝公司参与力拓集团运作的可能性表示担忧。一些著名的媒体人也对此交易提出了批评。
2009年4月初的民调显示,仅有31%的民众认为澳政府应该允许此投资进行下去,59%的民众反对此交易(但是这并不是单独针对中国的,因为有超过50%的民众反对任何外来投资参与澳大利亚的矿业公司)。另外65%的女性和年龄为50岁或以上的民众也反对此投资。大多数工党支持者反对中铝公司的此次投资,他们甚至反对任何外国公司收购澳大利亚的矿业公司。
但仍有一些澳大利亚评论人士站出来支持此项交易。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经济学家和亚洲事务专家彼得·瑞斯德尔说,此交易并不会对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构成任何威胁,中国政府在中铝公司的作用并非十分重要,并且“总体上讲,中国仍对澳投资不足”。
澳阿德莱德大学的克里斯托夫·芬莱也向反对中铝公司投资的人士提出了反驳,包括定价权、政府所有权以及中国对外资规则方面缺少互惠政策。概念经济学公司的执行董事布瑞·费舍尔认为,此交易将增加就业机会并且有助于和中国建立重要的战略关系。
澳大利亚工会以及建筑业、林业、矿业和能源业工会都支持此交易,建筑业、林业、矿业和能源业工会的矿业部部长也说,此交易对工人来说很可能是件好事。昆士兰州州长安娜·布里也对此交易表示支持,并且她还说这对昆士兰州的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该交易最终以失败告终。但综上所述,尽管有各方的反对,中铝的收购仍然有一定的基础:澳大利亚民调中31%的民众支持收购;两个工会、昆士兰州政府和一些著名学者也都支持收购。假定中铝拿出一定的资金来做好公共外交的工作,中铝收购的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那么中铝当时可以做哪些公共外交的事情呢?
第一,中铝应针对反对意见做出正面回答。例如,应强调政治体制和经济收购是两回事;应该鲜明指出,国有企业其实是西方企业的最初发明和实践。非常可惜,在反对声音占上风的宣传中,中方未做出充分说明。相反,只是注重做上层游说工作,而不注重做澳大利亚民众的工作。
第二,中铝可以支持或与各种民间组织,比如中澳经贸协会、澳大利亚的工会举办一系列公开的讨论会,讨论反对或赞成收购的理由。讨论可以让赞成的意见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并努力使各种民间讨论影响民意,促使民调中的31%支持率上升。
第三,中铝可以支持民间组织一场签名运动或让选民直接写信给每个选区的议员。这种以民心为基础的签名比任何上层精英游说更为有效。
如果上述公共外交能顺利进行,至少可以改变言论一边倒的局面,就有可能削弱反对意见的权威性:他们的意见并不一定代表民意。
中铝收购的失败反映了中国企业公共外交的匮乏,充分说明了跨国企业发展公共外交的迫切性,也点明了传统的精英路线的局限性。此外,公共外交更是一个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的问题。即使当时中国政府和中铝充分重视公共外交,一般也只能由驻当地外交部门来执行。一旦由外交部门来做公共外交,不少外国人就会认为,这是不真诚的公共外交,最多是官方外交工作中增添的“群众路线”而已,仍然打不开僵局。
组织能力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重大问题。中国驻外使馆和领事馆忙于接待国内各种代表团,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组织人力来开展上述建议的公共外交活动。公共外交还必须充分了解该国民主社会的运作过程,民意是如何形成、塑造的,民意是如何在决策中发挥作用的。只有这样,才能打赢一场公共外交之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