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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桅: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误解、质疑仍存——处理好人类命运共同体十大关系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8日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王义桅  阅读:1837

2017年1月18日,习总书记在日内瓦万国宫发表历史性演讲《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系统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四年过去了,这一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新冠疫情暴发后更是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此同时,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也还存在一些误解、质疑。如何进一步统筹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笔者认为要处理好以下十大关系:


01 自信与自觉的关系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四个自信”在世界观上的体现,也是中国立己达人品格的展示。我们有了“四个自信”,希望其他国家也有“四个自信”。欧盟将中国视为“制度性对手”,特朗普时期的美国更是将中国列为制度敌手,这是缺乏“四个自信”的体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前提是自己觉得自己美,成为自己,实现命运自主,才能成人之美,命运与共。自信是自觉的前提,自觉是自信的升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需要自觉的努力和行动。


02 消极与积极的关系


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一个消极的命运共同体,而是一个积极的命运共同体,不能无为而治,毕竟当今是地球村而非小国寡民,要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塑造共同身份,共同使命,而且还要通过伟大斗争去争取。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而言,也有消极-积极之不同层次。人类命运共同体1.0:同仇敌忾+同病相怜;2.0:同呼吸共命运,共同支持走符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3.0:共同使命,有解决人类问题的共同智慧与共同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防止最坏——流浪地球和追求最好——世界大同之间的选择。


03 名与实的关系


德国历史学家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一书中写道,“民族彼此之间的理解也像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一样是很少的。每一方面都只能按自己所创造的关于对方的图景去理解对方,具有深入观察的眼力的个人是很少的、少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起初翻译为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容易引发宗教上的误解,现在译成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Humankind就好了很多,但也只阐释了“运”的含义,缺乏对“命”所带来的身份、认同内涵,所以还未能完全表达其中文内涵。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要实现名与实的统一,凝聚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实践平台,是实现实至名归的重要机制。因此,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后,越来越多国家也与我们签署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合作文件。


04 继承与超越的关系


从家庭、部落、国家到国际组织,人们组成不同层次的共同体,即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所说的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与精神共同体。个体命运与国家命运相连,所谓家国情怀;全球化时代,国家命运与人类命运相连,形成地球村村民的概念,共同体上升到命运共同体。从理论上讲,命运共同体只有上升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才能维护命运共同体的类本质。外交实践层面更是继承与超越的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面对新的国际环境提出的新理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过去针对的主要是主权国家、民族国家,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成单元则更为分散和多元,所有由人类所结成的,促进人类命运朝着更好方向发展的组织团体,乃至个人都可以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成主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光着眼于和平共处,更多的寄望于共同的发展,共同维护人类共同体的整体利益,倡导“共建”“共治”“共享”“共赢”,开创人类文明新篇。人类命运共同体继承了和谐世界的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理念,并拓展到普遍安全、开放包容、美丽清洁的层面;从各国和谐共处,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发展到人类命运与共,基于国家又超越了国家思维,统筹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统筹秩序安排与价值共享,统筹现实身份与未来归宿,以兼具过程与程序的共同体思维超越和谐世界的目标导向。


05 破与立的关系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破中有立,正如区块链和万物互联技术在破美国联盟体系的依附结构,疫情也证明美国无法给盟友提供抗疫的安全保护,甚至还抢夺其抗疫物资,破坏抗疫全球合作。同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非推翻重来,而是强调开放包容,尊重国家主权和各国核心关切,更多着眼于从新的领域“立”而非旧领域“破”:“要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把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打造成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


06 知与行的关系


习总书记指出,“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在行动。”中国秉承知行合一理念,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网络,既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者,也是积极践行者。展望未来,要处理好中国国家利益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


07 难与易的关系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循序渐进,从周边开始,从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非洲大陆取得早期收获,通过政党对话和民心相通手段,逐步扩展到发达国家。在国家层面,中国与越来越多的友好伙伴如老挝、柬埔寨、缅甸、巴基斯坦等构建起双边命运共同体;在地区范围,各方已就打造周边、亚太、中国—东盟、中非、中阿、中拉命运共同体达成共识;在全球领域,中方倡议构建网络空间、核安全、海洋、卫生健康“安全共同体”、“发展共同体”、“人文共同体”等命运共同体,得到积极响应。


08 硬与软的关系


当今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日益紧密,人类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然而,近来西方炮制的中国锐实力悖论,反映出他们不甘心接纳中国倡议、中国方案的顽固性和保守性。有人据此担心,中国缺乏倡导并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硬实力。历史经验表明,前瞻性、包容性理念不见得等到综合国力第一时才能引领国际合作未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正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正如“一带一路”倡议强调硬联通的同时也日益重视软联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要从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着手,平衡有序推进。


09 目标与过程的关系



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只是目标,也是过程。新冠疫情明显的告诉我们,人类已经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与此同时,新冠疫情也揭示了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各国越来越关注safety(管理型安全)而不只是security(防御型安全),排他性的、区域性的安排兴起,全球化遭遇重大调整。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全球化?全球化治理为谁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能搞路径依赖,更不能搞观念依赖,要创新手段和思维,创造条件去积极推进,实现目标与过程的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推行包容性多边主义,两者是“一多不分”的关系。


10 有我与无我的关系


习总书记深刻阐述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承载着中国对建设美好世界的不懈追求,也反映了各国人民对世界新秩序的美好期待,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和广泛支持。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外交辞令,而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鲜明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全球视野。另一方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真正的世界历史、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当代实践,我们要秉承“我将无我,不负人类”的追求予以自觉构建。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2021年2月1日第11版

责任编辑:徐坤阳、方柔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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