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来,不少人将美国社会定义为“多元”社会,究其原因,美国为移民之国,其土地之上,公民多为不同民族之后裔。而谈及我国,许多人却有截然相反之感。不少人认为中国是一“单一”之国,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固步自封”之文化。在笔者看来,持此种论断之人,事实上并不曾领略我们国家传统文化思想的庐山真面目。同样的,这类人,事实上也不真的了解西方文化本质。
古代希腊、罗马曾对于古代希腊神话中的“诸神”崇拜不已,这种来自古代东欧的信仰因其神明众多,而被人称做“多神教”。有人认为,“多神”的信仰标志着一种古代社会的“自由”,不同的人可以信奉不同的偶像,不同的思想在同样的信仰中相互博弈。他们认为,从某一个侧面来讲,这种思想极具包容性。前13世纪,早期的希伯来人(犹太人)遭到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的屠杀,为了团结一心,希伯来人创造了一种以单一神明为最高信仰的独特宗教,这正是基督教的雏形。随着历史发展,基督教在不知不觉中传到古罗马境内,并得到少数人的信奉。然而,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信奉“多神教”的古罗马人,却并不能再多接受一位新来的神明。当上帝出现在宙斯面前时,他的信徒竟遭到了严厉的惩罚。希腊诸神的世界再大,却也无法容得下这新来的小小偶像。
许多年后,随着社会的改变,古罗马人却突然发现,这单调的基督教,倒似乎更符合其现状的需求。于是,他们转而倒戈,又成了上帝的信徒。但这并不算结束。当基督教开始壮大时,那些信奉昔日诸神的人们,却为此遭了秧。基督教徒们反过来大开杀戒,追杀一切“异教徒”。
然而,跳出这宗教形式的束缚,多神教也好、一神教也好,宗教在其本质上不过只是一种对于人类美德的约束手段,用我们所熟悉的语言来阐明,就是“仁、义、礼、智、信”,如此而已,但西方人之思维,却明显被局限在了“佛像”上,而非信仰之本身。
而中国又如何呢?
东汉时期,佛教被引入我国。但很快,这种外来的教派就与传统的道教,以及儒家之学说融为一体,造成了“儒释道同行”的状态。而据史料记载,基督教事实上在唐朝时就曾进入我国,而这在古罗马造成血腥杀戮的教派,进入我国时,却与昔日之佛教一样,融入在了道家、儒家等诸派思想的熔炉里,一时间竟难以分辨彼此。
老子在《道德经》的《道经》部分中所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什么是宇宙之本源?老子并不知道它是什么,也并不打算描述它的样子,只是凭空为它取了一个抽象的名字——“道”。而在《德经》中,老子却也试图描述一种“普世价值”,如:“上善若水,水喜利万物而不争,故几于道。”他希望将仁义与宇宙相结合,这受当时的科学技术局限,其实是错误的,因为“道”本身就无所谓对错、无所谓善恶、无所谓仁义与否,它是一个超越三维空间的广义概念,而德,则是一种人类社会的狭义概念——但,这里老子却在不经意间向我们透露了两个重要信息。
一是,中国人的思维中,带有一种对广义世界的思考。二是,虽然将宇宙之“无”与狭义的“德”相结合并不正确,但可以表明,在中国人的思想中,确有一种抽象的因素存在,中国人在接受“仁、义、礼、智、信”的思想时,并不会被某种具体的形象所局限。
如果仔细想来,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争得到最后,争来的只是行政方式与当时社会的适应程度,而并非学派本身的高低。秦朝以法家、兵家之手段一统天下,汉朝则以儒家思想壮大。汉武帝独尊儒术,自家的后院却充斥黄老之学。汉宣帝更是告诫儿子,自古就是王霸杂行,从没有过什么儒家为大。可见,今日诸多学者对汉朝“独尊儒术”之举是禁锢人思想的解释其实大错特错。独尊儒术,只是当时的一种行政手段,但从思想文化上来讲,春秋战国以后的儒家,其实本身就带着“包容”的精神内在。
举例说明,儒家多在讨论“德”的行为与表现,兵家是在讨论怎样结束战争,事实上是一种维护“德”的手段,而法家亦在讨论怎样用其合理体制维护“德”的做法。诸子百家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作用,本质上讲,其实都为了一个目的。与本质相比,古代中国人并不在意哪家哪派。于是,佛教顺利地进入了中国,与儒、道同行。基督教也顺利地进入了中国,被融入古代智慧之中。更令人称奇的是,后世与基督教相互征伐千年之久的伊斯兰教,竟也可以平静地传入中国。事实上,这种多元思想也正是中国古代社会在科学、经济上得以领先世界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愿意接受一切有益的文化因子,而绝不约束于某个特定的具体形象。
由于具象思维的束缚,西方人的思想中难免带有一种“征服”的色彩。这种征服已经超于了“政府”的层面,因为在西方人看来,他们所拥护的统治形态,就是“普世价值”的体现。事实上,一种行政体系的存在,与社会的时下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势力布局等等诸多因素相关。而在西方,两种思潮交替更迭,即保守主义(集体主义)和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而在两者间,亦存在诸多具体派系。一派思想打倒另一派时,极尽打压。而另一派重新崛起后,亦如是。事实上,西方人已将“德”的精神本质和表现它的手段弄混了。他们忘了,基督之信仰战胜古希腊之信仰,并非正义战胜了邪恶——两者的原始追求其实都是正义的,只不过是说明在特定时间内,基督教的教义更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而后来的马丁·路德之新教,也只不过是对旧教派行驶之手段进行修改。教会的腐败,并不代表此教的本质是腐败的。
也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对抗双方实力相当、互不相让,这时,西方人想到了“妥协”,即各自向后退一步,取得一种平衡。
中国古代的改朝换代并不是某种思想的改朝换代,而只是一种政治阶层的改朝换代。因为中国人的文化本来就无形,中国人接受一切符合“仁、义、礼、智、信”的文化形式,并不存在打倒谁,或被谁打倒之说。于是我们看到,南宋政府软弱无能,惨遭蒙古族入侵,蒙古人入主中原之时带着浓重的侵略意味,但明朝将其打败之后,蒙古人亦将自己视作华夏文明之一份子。后来的女真族(满清)亦如此。我就是你,你就是我——这叫做融合。
文艺复兴之后,西方各国步入全新时代。此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唯物主义”替代了“唯心主义”。这是历史的又一个阶段。唯物主义亦存在自由、保守两个派别,自由主义强调人权,保守主义以军国主义为之代表。但不论怎样,其具象思维依然如故。随着对宗教信仰的淡化,宗教间似乎已可以相互并存,然而其在社会意识形态上,却依然遵循着过去一派打压另一派的作风。
美利坚民族的形成,早期的根本原因在于其移民较于英国本土之公民地位过低。在这种共识之上,美利坚移民团结一致,赶跑了殖民地上的英国军队。他们声称自己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的崇高精神,然而,自美国立国至今,我们却发现,美国人眼中的“自由、平等、博爱”,其实就是他们自己政府的样子。“三权分立”、“多党制度”凡此种种。由于此思想形态与欧洲思想家如约翰·洛克等人一脉相承,美国人的脑子里对于自由、平等、博爱的意识也就局限在了西方式的政治体制当中。
对于这种形式的崇拜打败了其他所有思想,也就是说,生活在美国土地上的大部分公民,不论他们的祖先来自何处,他们对于“民主”的认识,其实总体来讲都是这种极其单一的形式而已。
于是笔者不得不说,美国,是一个“多样”(many kinds of culture)的国家,却不是一个“多元”(multiple culture)的国家。在形成共同意识的道路上,人们是在妥协中走到一起的。而妥协则意味着放弃。
然而,“自由、平等、博爱”的先决条件,其实是稳定、和平的社会基础,不同的社会需要不同的形式。而美国人最大的错误正是排斥其他任何形式,而独尊西方之形式,这样,就有了如今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叙利亚以及乌克兰等等国家的惨状。
但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笔者不得不提及的是,中国人的“抽象”思想,事实上已在明清时代走向了极端,也变得具象起来。就好像武术家李小龙在一次采访中说的那样,截拳道本是无招无式的,但想要传播下去,又必须一招一式地教给学员,久而久之,它也就从一种抽象的思想,沦落为一个可怜的门派了。
清朝时,基督教再度传入中国。然而,与盛唐不同,此时的中国人早已将“孔孟之道”学成了“八股取义”,一种开放、包容、无形的传统文化,转念间失去了灵魂,留下的只是“文化的传统”。我们曾接受一切形式的精神,在此时彻底改变。
而今天的我们,则致力于重拾自己的文化。
面对外来的一切,你要微笑吗?你会愤怒吗?
——是时候思考一下了。
(作者系察哈尔学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