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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久安:“民心相通”视角下的企业民间外交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来源:公共外交季刊  作者:张久安  阅读:339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分析企业民间外交的民心相通属性、优势及路径,为企业民间外交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全局的切入点提供学理支撑;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民心相通的实践指南。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地实施,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姿态介入中国与涉带涉路国家的关系之中。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国经营活动已不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不只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而是越来越多地与国家战略利益推进联系在一起。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不是仅凭国家公关与政府关系就可以解决的;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与民间的挑战与关切需要企业通过民间外交建设民心工程灵活应对。



“民心相通”属性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民心相通”作为习近平主席“一带一路”倡议所提到的“五通”之一,是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在目标、理念、情感和文明方面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认同。民心相通是赋予中国民间外交的一项艰巨任务。企业对于“一带“民心相通”视角下的企业民间外交一路”的民间外交与民心相通建设不仅十分重要,而且不可或缺。“一带一路”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大好机遇;但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的过程,也意味着企业在追逐利益的同时成长为了国际交往与民间外交的重要载体。


就“一带一路”上的中国企业而言,其民间外交功能主要体现在搭建沟通涉带涉路国家与中国联系的民间纽带,密切企业同当地社区、民众之间的沟通交流,以此维护企业利益,树立国家形象。需要指出的是,在笔者看来,“一带一路”上的民心相通一定是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汇聚社会、市场、媒体等多方的资源与力量为协同,进而夯实命运共同体价值追求的民间根基;通过密切与东道国社会领域和底层民众之间的民间联系,服务于“一带一路”的总体外交框架。企业民间外交的发展必将推动中国民间外交事业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发展,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本情况还缺乏深入的认知和全面的把握,对国际惯例、通行规则还不够熟悉,还缺乏主动的民间外交意识,还不太善于针对特定的社情民心开展民间外交;在民间外交能力建设方面,与“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要求尚存巨大差距。更重要的是,中国企业还肩负着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的责任和使命,如何将共同发展的责任担当与民间外交的使命要求相结合,赢得沿线国家政府、社会与民众的支持和认同,需要企业长期扎实的实践,也需要学界严谨的思考。


“民心相通”优势


企业海外业务拓展中的问题导向与效率意识为“一带一路”民间外交注入新动力。长期以来,我国的民心工程建设主要依靠国家行为体,依托于政府的行政指令与官方主导的“国家公关”。这种“国家公关”活动经常流于形式,且成为某些政府部门的垄断资源,而远远没有形成政府与社会、企业协作的“开放交往”模式,因而缺乏基本的问题导向与效率意识。更有些“国家公关”行为囿于政府部门的资源垄断而缺失基本的可信性、公信力和说服力。基思·莱因哈德认为,企业比政府获得更多的信任和尊重,国际公司具有更强的文化敏感性,而且国际企业更有技巧建构强大的品牌,从品牌派生出善意、信任和忠诚,这些技能是今天很多政府欠缺的(Keith Reinhard,2009)。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由于企业利益始终是其行为的主要依据,企业民间外交功能的发挥或多或少会从属于其经济利益的得失;另一方面,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追逐利润是根本,因而通常愿意并能在经贸领域发挥作用,而在非经贸领域尤其在涉及文化对外传播与价值观共同塑造问题上就难以积极主动有所作为。鉴于此,笔者主张中国企业不应仅仅将“一带一路”当作海外拓展、投资赚钱的机会来对待,这远远偏离了“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意图。企业民间外交功能的发挥与民心工程的建设要以培育母国与东道国命运共同体的意识为指引,不能以成败论英雄,要意识到企业服务于“一带一路”民心相通,是需要几代人前赴后继共同开创的伟大事业。


企业国际产能合作中的专业领域与自身特点为“一带一路”民间外交打开新空间。“一带一路”上的中国企业通过其投资与经营行为,拉近了东道国与母国的距离;在人员流动、资金往来与经营合作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更是促进了两国间专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民心相通建设提供了契机。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当地的业务开展与生产经营也密切了企业与当地政府之间的联系,为民心相通建设创造了条件。具体说来,为了赢得东道国政府(特别是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支持,维护企业在东道国的基本权益,企业都会根据自身主营业务特点,开展一系列针对东道国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劝服”“公关”与游说行为,这在某种程度上打开了母国与东道国民间外交的新空间,为中国企业“用当地人来办当地的事,用当地人的方法解决当地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契机。


企业建设民心相通要力求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和民众理解,中国企业产能合作“走出去”的过程中输出的是优势产能,而非过剩产能;传递的是正确义利观,是中国企业的“正能量”,而非把国内少数粗制滥造、见利忘义的做法转移出去。


企业国际化人才建设中的技术骨干与管理团队为“一带一路”民间外交树立了新形象。全球层面的人际传播是民心相通建设的重要抓手。“一带一路”上的中国企业,依托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卓越的管理团队,汇聚成了一股民间外交的生力军。特别是在社会化媒体的新时代,社会阶层的划分日趋扁平化,普通民众可以通过Twitter、Facebook等媒介同企业高管直接建立起信息沟通的渠道,认识了解跨国企业的管理团队,并有机会在线上同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直接交流。“一带一路”上的中国企业,一方面通过企业高管与客户(或潜在客户)的沟通,展示企业形象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格魅力;另一方面也在沟通之中流露出企业母国及母国民众的价值倾向,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与民众有着舆论影响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个体的中国企业员工,在全球人际传播的过程中,在产生即时、有效的民间外交效果的同时,也可能因为个人的、非企业的言论失当与行为失范,带来负面新闻的二次传播与议程设置。因此,“一带一路”上中国企业的员工应该以世界公民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展示企业的国际形象,共同展现中国民间外交的崭新风貌。


民心相通的路径选择


首先,从海外企业现实需求着眼,建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公信力。民心相通作为“一带一路”上中国企业一项需要可持续推进的事业,光有兴趣和责任不行,还必须要有良好的利益驱动机制,即对企业经营具有直接推动作用,这就需要着眼从“一带一路”上投资、生产和经营的中国企业的现实需求,通过加强沟通交流,增进相互了解,消除误解和敌意,最大限度争取东道国社会和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阻力与障碍。当前走出去的企业,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布局与落地新近走出去的中小微企业,面对的是在东道国以及企业所在社区的公信力塑造问题。一方面,这与“一带一路”倡议本身在沿线发展中国家的误解误读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新近“走出去”的中国中小微企业并不具备与大型国有企业相媲美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公信力或企业信任的建构对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有数据显示,当公司被信任时,人们更容易相信公司的正面信息;而当公司失去信任时,更多人愿意相信公司的负面信息,信任对声誉和公司利益有保护功能(麦启安,2014)。


其次,从企业在东道国的生产经营活动入手,将民间外交整合进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实践中。需要指出的是,企业民间外交并不是独立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额外之举”。企业“走出去”的战略目标与企业民间外交、民心相通的实践有着内在的价值默契。中国企业随着“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战略目标是打造一个被沿线国家社会及公众认可的企业,而最终目标是塑造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品牌。企业的国际品牌是国家品牌的重要构成,是国家重要的软实力资源与国家形象“他塑”的关键环节。因此,打造企业品牌与提升国家形象高度一致,企业民间外交并不意味着企业需要投入自身需要以外的人力物力,而是在践行民心相通的过程中塑造自身品牌,进而贡献于国家形象的提升。


再次,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出发,打造企业与东道国的利益、责任与命运共同体。怀抱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共同发展使命的中国企业要成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排头兵,就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促进共同发展,赢得当地民众的尊重和信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如前所述,“一带一路”上的民心相通是一项长期事业,企业不能惟利是图,而要从“一带一路”倡议的高度看待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企业民心相通的实践可以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但企业民间外交的理念建构与制度设计相较于企业社会责任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对于“一带一路”上的中国企业而言,要通过与东道国的密切合作加强两国人民之间的情感纽带;通过想东道国社会之所想,急东道国民众之所急,传递能够被两国民众共同感知的价值理念,真正将民间外交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和民众的生活中与心坎上。



作者:张久安,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博士后。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2016年秋季号,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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